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遴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辅导员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资格及其提交材料、组织进行综合测评。学院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实施办法报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院纪检监察员对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8级护理学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免费医学定向生)。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强和历史使命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突出的专业能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
(2)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年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水平二级考试及以上。
4.综合素质较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名额
6人。
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推免生计划,根据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人数,综合考虑专业状况、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学科、学位点分布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等确定。
五、综合测评
(一)内容及分值
综合测评包括三部分,其中思想品德测评只分为合格及不合格等次,不计入总成绩。
1.思想品德: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科研创新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科研创新素质、学业相关科研类论文及竞赛,学业相关非科研类学科和技能竞赛及论文,主持/参与科研创新创业课题,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或软件著作权申报等科研创新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各项目加分值不超过所占分值。
(1)科研创新素质: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掌握扎实的护理学基础知识和一定的现代信息化知识,能够从事初步的科学研究。占70分。
(2)论文发表:占6分。以蚌埠医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6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学业相关非科研类论文,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经专家组对论文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评定进行加分。
(3)参加学术或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占6分。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或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等。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竞赛,按最高级别计分。
表1 学术或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计分标准
类别 |
特等奖/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国际) |
6 |
5 |
4 |
省级 |
5 |
4 |
3 |
市/校级 |
4 |
3 |
2 |
(4)主持、参与科研课题:占6分。以蚌埠医学院为署名单位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项目认定以学校相关部门验证结果为准,同时参与多项课题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表2 主持、参与科研课题计分标准
项目级别 |
主持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其他位次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
6 |
5 |
4 |
3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
5 |
4 |
3 |
2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
4 |
3 |
2 |
1 |
参与教师主持的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
|
3 |
2 |
1 |
(5)学科竞赛:占6分,参赛项目必须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清单中,如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计算机设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权威赛事,获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校/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院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6)申报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与专业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占6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表3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计分标准
项目类别 |
主持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其他位次 |
发明专利 |
6 |
4 |
3 |
2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3 |
2 |
2 |
外观设计专利 |
4 |
3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4 |
3 |
2 |
1 |
3.综合素质:主要测评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英语、文体,社会活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各项目加分值不超过所占分值。
(1)人文素养等基本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公民素养,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好的交流与合作能力,具有从事本学科的身心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占70分。
(2)参军入伍服兵役:占5分。大学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5分。
(3)参加志愿服务,社会活动:占6分。参加志愿服务,三下乡活动、心理健康月、社团活动等社会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团队立项或荣誉称号者,负责人加6分,成员加3分;获校/市级团队立项或荣誉称号者,负责人加4分,成员加2分;经常参加志愿活动,每次0.3分,累积10次及以上,加3分,累计不超过3分。
(4)到国际组织实习:占3分。在校期间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凭实习证明,经专家组对工作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评定,给予加分。
(5)获得荣誉:占5分。获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抗洪抗疫等称号或在媒体进行报道,具有一定影响力加5分。获得其他各级表彰及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3分,省部级加2分,市校级加1分;同一类型只按最高级别计,总分不超过5分。
(6)竞赛获奖:占5分。指除科研创新能力中学科竞赛以外的竞赛,作为负责人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4分,市校级加3分,具体评分经专家组评定进行加分。同一竞赛只计相应级别最高分。
(7)英语、文体:占6分。在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举办的各类英语或美术、音乐、舞蹈、体育、书法等比赛中,如大学生英语竞赛、英语演讲大赛、英语辩论赛,代表学校获得国家级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获得省、部级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团队奖项者,负责人加分参考上述标准,主要成员加分减半。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比赛中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计算。
(二)综合测评要求
1.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科研论文,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统计源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科研竞赛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业相关非科研类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参照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执行。
5.学生综合测评中每一项得分均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无证明材料不得计分。
(三)材料审核及答辩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
2.学院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学校组织成立校级专家审核小组,对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复核鉴定。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
综合测评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50%+综合素质×50%。
六、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1.首先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测评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推荐总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总成绩(两位小数)=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总成绩×30%
3.推免生名单确定的排序原则
依照学生所在学院或专业,按推荐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推荐总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顺序为: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4.其他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身心健康未能达到基本要求者,取消推荐资格。
七、推免工作程序(时间待定)
1. 9月10日前,组成8858cc永利官网遴选工作小组,通过8858cc永利官网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综合考核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9月10日,待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实施细则后,公布实施细则,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3. 9月11-12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提交《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经年级初审后,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
4. 9月13-1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学生名单(附件3),报学校遴选工作办公室并在学院公示。学院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的学生进行答辩,择优遴选确定初步推荐名单(附件4)并在学院公示3天。遴选结果报学校遴选工作办公室。
4. 9月16日-18日,学校专家组对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复核鉴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得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5.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并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6.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可自主选择本校导师。
八、推荐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监督。学院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制订完善本学院具体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加强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督管理,综合测评评分及答辩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强化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强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纪律和业务培训,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涉密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3.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贵,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加强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推荐名额、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推荐办法、考核结果及拟推免名单等信息进行统一公示,畅通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拟推免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8858cc永利官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解释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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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0